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告管理,推动广告事业的发展,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凡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路牌、橱窗、印刷品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、设置、张贴广告,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。第三条
找广,整理了广告条例相关的信息内容,后续将为您持续更新丰富、全面的关于广告条例的最新资讯和广告条例的价格信息,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广告条例的热门信息,在选择广告条例时更高效。